受害者倡議:殺人犯與跟蹤者應強制居住於特定區域 - NewsPopGo

受害者倡議:殺人犯與跟蹤者應強制居住於特定區域

2025/04/24 | 社會

多位受害者及倡議者呼籲,犯下殺人、誤殺或跟蹤罪行的人,在假釋出獄後應被強制居住在特定區域。他們認為,現行的保護措施不足以保障受害者及其家人的安全與自由。



一位名為Rhianon Bragg的受害者表示,儘管她的跟蹤者出獄後受到禁制令限制,不得進入她家周圍的四個郡,但她仍然感到「被困住」。她指出,這種方式實際上限制了受害者自身的行動自由。



另一位受害者Emma King則提到,她必須竭力爭取在她家周圍設立五英里的禁制區,以遠離殺害她姊姊的兇手。她認為,對於這類罪犯,至少應設立50英里的禁制區,並在判刑時就應強制執行,以避免對受害者家屬造成進一步的創傷。



Diana Parkes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。她的女兒Joanna Simpson在2010年遇害,她成立了Joanna Simpson信託基金,旨在幫助受家庭虐待和兇殺案影響的兒童。Parkes女士表示,受害者在罪犯出獄時感到「非常恐懼」,並強烈支持限制罪犯的居住區域,讓受害者能夠自由地生活。



法律專家Craig Court則指出,這種做法可能存在違反《1998年人權法案》的風險。他解釋說,該法案在制定罪犯的假釋條件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。雖然限制罪犯進入某些區域的確有助於保障受害者的安全,但任何限制都必須符合《歐洲人權公約》第5條(自由權)和第8條(私人和家庭生活權),且必須是適當、必要,並基於對持續風險的明確評估。



英國司法部發言人表示,受害者必須感到安全,因此任何違反假釋規定的罪犯都將面臨重返監獄的處罰。罪犯必須遵守嚴格的條件,例如宵禁和禁制區,以防止他們接近受害者,以及限制電話和網路的使用。



受害者及其支持者強調,相關政策的重點應該轉移,不應過度側重罪犯的人權,而忽略了受害者的安全與自由。他們呼籲制定更嚴格的法律和政策,以確保受害者能夠在免於恐懼的環境中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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